2011年青秀区公开竞聘中小学校级领导
工 作 简 章
为进一步深化青秀区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富有活力的领导干部队伍,调整和优化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形成人尽其才,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学校办学和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城区教育事业改革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区委同意,决定在城区部分中小学校级领导空缺岗位推行竞聘上岗。
一、公开竞聘的职位及名额
(一)校长岗位2个
红星学校校长1名
南阳镇中心校校长1名
(二)副校长岗位8个
仙葫学校副校长1名
十七中副校长1名
新兴民族学校副校长1名
东葛路小学副校长1名
民乐路小学副校长1名
凤 翔小学副校长1名
园湖路小学副校长1名
桂雅路小学副校长1名
二、竞聘上岗的范围及方式
1、范围
红星学校校长、仙葫学校副校长、十七中副校长、新兴民族学校副校长四个岗位面向全市公开竞聘;
南阳镇中心校校长、东葛路小学副校长、民乐路小学副校长、凤翔小学副校长、园湖路小学副校长、桂雅路小学副校长六个岗位在城区内公开竞聘。
2、方式
对空缺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竞聘,聘任期实行三年一聘制。
三、竞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掌握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教育政策和法规,有明确的教育教学指导思想和观念意识。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克已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言行堪为师生表率。
(3)有强烈的事业心,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
2、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红星学校校长:在副校长岗位任职2年以上,女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南阳镇中心校校长:在副校长岗位任职2年以上,女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仙葫学校副校长:担任中学中层3年以上或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并且获得南宁市教学骨干荣誉称号,任职3年以上。熟悉教务管理工作,女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十七中副校长:担任中学中层3年以上或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并且获得南宁市教学骨干荣誉称号,任职3年以上。熟悉学校德育管理工作,女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新兴民族学校副校长:担任中层3年以上或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并且获得南宁市教学骨干荣誉称号,任职3年以上。熟悉小学教学管理工作,女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东葛路小学副校长:担任中层3年以上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并且获得南宁市教学骨干荣誉称号,任职3年以上。熟悉小学教学管理工作,女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7)民乐路小学副校长:担任中层3年以上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并且获得南宁市教学骨干荣誉称号,任职3年以上。熟悉小学教学管理工作,女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8)凤翔小学副校长:担任中层3年以上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并且获得南宁市教学骨干荣誉称号,任职3年以上。熟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女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9)园湖路小学副校长:担任中层3年以上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并且获得南宁市教学骨干荣誉称号,任职3年以上。熟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女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10)桂雅路小学副校长:担任中层3年以上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并且获得南宁市教学骨干荣誉称号,任职3年以上。熟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女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度考核连续3年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竞聘: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③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竞聘步骤和程序
这次公开竞聘采取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宣传发动。由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简章,公布竞聘职位、资格条件、竞聘的要求及程序。
(二)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三种报名方式。
1、个人自荐报名。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报名。个人自荐报名须填写《南宁市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并署名。
2、群众举荐报名。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向组织举荐,群众举荐须填写《南宁市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推荐登记表》,介绍举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并署名,不署名的为无效推荐。属群众举荐的被举荐对象需同时个人自荐或得到所在学校推荐。
3、组织推荐报名。各学校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有关材料。
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均直接向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组织推荐、群众举荐,每个职位只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自荐1个职位。如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由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从中确定一个推荐报名职位。
(三)资格审查。由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竞岗人数不足3人的竞争职位,不予开考。
(四)笔试和面试。所报职位报名人数在6人(含6人)以上的才进行笔试,笔试后按照成绩高低1:3进行面试;报名人数在3—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区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及其与竞争职位的适应度。
(六)决定任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按照1:2的比例经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后确定任用人选,予以公示七天,对没有问题的拟聘任(任用)人选,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任(任用)手续,任用期限为三年。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实行一年聘任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终止试任职务。
对经组织考核,由于条件不符合而不予以录用出现的空缺岗位,待竞聘后组织选配。
六、其它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2、报名地点: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青秀区委组织部)。地址: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007室;联系电话:0771—5874801。
3、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需填写《南宁市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分个人自荐表、群众举荐表、组织推荐报名)一式三份,登记表可从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http://www.qingxiu.gov.cn/)。
4、个人自荐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证书及竞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5、本简章由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解释。
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7日
附件1:《南宁市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荐表).doc
附件2:《南宁市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推荐登记表》(群众举荐表).doc
附件3:关于推荐XX等同志为2011年青秀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公开竞聘上岗拟任人选的函(组织推荐报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