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秀区审计局审计报告(青审报[2019]1号)的审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2年该项目经发改局批准立项,新建一条长430米,宽15米的市政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绿化、路灯、排水工程。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进行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及登记管理:
应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三十六条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三、柳沙地块北侧道路项目整改情况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已完成编制华城房地产公司柳沙地块北侧道路项目财务决算。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