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秀区审计局审计报告(青审报[2019]26号)的审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建污水截流井、检查井、一体化污水泵站等设施。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签订合同不符合要求: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供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青秀区邕江污水直排口专项整治工程(柳沙英华大桥底排放口)整改情况
我局已加强管理,认真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