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收到南宁市青秀区审计局审计组自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11月18日对青秀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根据报告中审计整改情况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的第(三)点部分农户生活污水未接入管网问题。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收集统计各个污水处理站周边未收集到的、未接入污水管网的农户情况,届时我局将督促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整改工作;
关于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的第(六)、(七)点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未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问题。根据《关于对青秀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函》,我局已要求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青秀区分站对该项目进行监督,确保该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关于审计调查建议中的第(一)点有效发挥污水处理站效用内容,因村屯污水处理设施职能部门仍为南宁市青秀区生态环境局,因此我局建议仍由生态环境局对由该局作为项目业主建设实施的污水处理站效用进行重新评估,我局将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关于审计调查建议中的第(四)点建立有效制度解决新建住宅排污问题,我局无权出台相关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政策。我局已告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新建住宅的排污管网进行预留口,保证新建住宅接入污水管网。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