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广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卫老龄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医疗机构自评申报,我局评估、公示无异议,认定南宁市青秀区平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宁首大医院、南宁葫芦鼎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青秀区第四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希望被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的就医环境,提供老年友善服务。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9日
各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广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卫老龄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医疗机构自评申报,我局评估、公示无异议,认定南宁市青秀区平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宁首大医院、南宁葫芦鼎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青秀区第四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希望被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的就医环境,提供老年友善服务。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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