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自治区、南宁市“八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6-09-30 08:19 【字体:大中小】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以及南宁市关于“八五”普法表彰工作相关部署精神,结合2021年以来城区“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青秀区拟推荐7个单位和8个个人申报全国、自治区、南宁市“八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城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全国、自治区 、南宁市“八五”普法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7个)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网信办

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中山司法所

南宁市青秀区工商业联合会

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南宁市仙葫学校

二、全国、自治区 、南宁市“八五”普法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8个)

何梓华:南宁市青秀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马  达: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职成股股长

卢妹柳: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陆洋阳: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一级科员

卢  莹: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科员

覃才珀: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政法委员

黄天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仙葫法庭副庭长

凌少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青秀区司法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对匿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5826331。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308室。邮编:530022。


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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