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6-07-29 17:30 【字体: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法学会决定2026年在全区开展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表彰一批法治建设工作领域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城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一、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2个)

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长塘司法所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二、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5个)

陈  凡  女,壮族,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局长

范  俪  女,汉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周  力  男,壮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欧阳文生 男,汉族,南宁市青秀区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叶寿腾  男,汉族,南宁市中山派出所叶叔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青秀区法学会法学咨询专家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青秀区司法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了解核实情况。对匿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5826331。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308室。邮编:530022。


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

2026年7月29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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