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计划实施古巴路K4+000-K5+000清理土方工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的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对长塘镇古岳坡至南阳镇巴兰坡道路K4+000-K5+000段水毁塌方处进行土方清运。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长塘镇。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安全目标:实现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无责任死亡事故,即使发生,供应商须对事故负责。
二、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 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 C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原则为:按照①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2024年度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宁市2024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登记情况的通报》的规定执行;③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交运规〔2022〕1号)第十九条:初次进入南宁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和主要人员,应向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报送《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南宁市公路工程施工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以南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审核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的信用等级为准。
(5)凡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含广西)或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遴选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工作日除外。
(2)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18日18:00:00前,将材料密封盖章送到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交通运输局6楼616办公室(曾工收13481067416)
(3)接收材料方式:线下送达或邮寄
四、遴选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22年11月以来)未受到省级或者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者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承诺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
(5)拟投入人员名单及证书编号
(6)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7)近半年公司员工社保缴纳凭证
(8)报价函。(报价采用下浮系数的方式,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资料不齐,报名无效。
五、预算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建安费约56万元。
六、采购人联系地址和电话: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青秀区悦宾路1号6楼616室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771-5826693
七、网上公告公示媒体查询: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5ntzgg/
八、按照公告要求,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第四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积极参加报名,于2025年11月18日18:00:00前将材料密封盖章送到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交通运输局6楼61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材料将作废。我局将依照提交的材料和报价综合择优选择。
九、本遴选邀请及遴选结果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所有。
十一、附件:报价函格式
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