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秀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档案工作列入其中。
在《规划》第十八章第四节“提供丰富多样文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中,明确提出“加快档案事业发展,推进档案馆项目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档案工作列入《规划》,是青秀区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重要举措,为“十四五”时期城区档案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内生动力和有力政策依据,有利于推动城区档案事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更好发挥档案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下一步,青秀区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青秀区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