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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青秀区新竹街道  作者: 党政办  时间:2011-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实际,编制了《新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  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qingxiu.gov.cn/xinzhu/,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除在政府网站公开外,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街道办事处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街道办事处咨询。
    2.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桂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受理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新竹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38-18号新竹小区内25栋旁
邮政编码:53002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771-584232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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