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的精神,畅通广大党员通过各级组织部门向党组织寻求帮助、反映意见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下达了《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通“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通知》(组厅字[2009]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在全国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通共产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并核配“12371”作为统一的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具体事宜如下:
一、开通时间和范围
2009年4月1日在中央组织部和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四级党委组织部门正式开通。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章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参加组织生活、党籍党龄方面的咨询服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党员履行义务、保障权利方面的咨询服务;党的建设的其他方面工作的咨询服务;寻求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的咨询服务;听取党员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等等。
三、拨号方式和费用
党员在任一地区直接拨打“12371”电话,其通话属本地通话,系统将根据来电号码接通本地区党委组织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拨打其他地区党委组织部的电话需加拨区号。具体拨号方式为:
1、拨打中央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北京市用户直拨“12371”,其他地区在“12371”前加拨北京市区号010。通过语音平台导读可转接到北京市委组织部或所辖区(县)党委组织部学员咨询服务电话。
2、拨打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及省会城市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本地用户直拨“12371”,其他地区用户在“12371”前加拨相应区号,通过语音平台导读进行转接。
3、拨打其他市(地、州)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本地用户直拨“12371”,其他地区用户在“12371前加拨相应区号。通过语音平台导读可转接到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4、党员咨询服务电话采用全国集中式呼叫中心平台,通话费按电话交费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