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青秀区文广体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青秀区文广体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三)管理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推进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设施、项目建设。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负责推进城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城区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区广播电视工程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推进城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城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及人才队伍建设。
(七)推进城区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旅游保险工作,监督、协调管理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和旅游系统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城区假日旅游工作。
(八)指导、监督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城区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旅游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九)指导、管理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指导、管理城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十一)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培育文化创意、动漫等旅游新产品,推动文化旅游商品开发。
(十二)依照权限管理城区广播电视阵地,参与组织广播电视宣传活动,协调参与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协调推进全城区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城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五)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工作,承担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协调辖区博物馆、文物管理等机构业务建设。
(十六)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十七)推进城区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城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管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八)统筹规划城区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汇总)决算的单位包括:
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机关(原青秀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机关)
青秀区图书馆
青秀区文化馆
青秀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编制核定17人,在职14人,退休21人(退休工资由劳保中心社会化发放,)其他聘用人员24人。
第二部分:青秀区文广体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汇总)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和局属单位决算。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南宁市青秀区文广体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青秀区文广体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3849.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9.3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62.38万元,增长43.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94.66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00.39万元,增长58.49%,主要原因一是南宁网易联合创新中心已完成调整合并,运营管理相关经费增加,二是启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构建“旅游+”农业、文化、体育、教育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50.4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上级下达的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文广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在2019年项目完成支付。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3849.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49.3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62.33万元,增长43.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7.9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旅游管理方面的支出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147万元:主要用于在文化、旅游、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4.62万元;主要用去南宁市青秀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170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以及新冠疫情相关工作。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8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28.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其他支出(类)35.3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8.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50.43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上级下达的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文广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在2020年项目完成支付。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4.6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00.39万元,增长58.49%。其中:基本支出为471.87万元,项目支出为3322.79万元。
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87.08万元,支出决算为379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04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45.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主要原因是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6.17万元,支出决算为5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01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此外,在城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青秀区文广体旅局扎实有效地开展有关人员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决算为88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决算为30.69万元,支出决算为2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5.33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8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8.47万元,年初预算为45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工资调整和社会保险根据政策基数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12万元,年初预算为8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新冠疫情,旅游部分相关工作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29万元,年初预算为3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调整。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4.6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38.06万元,下降8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65万元。
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5万元。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2.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3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青秀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2辆公务用车已纳入公车管理平台,由城区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9年减少34.9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对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35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并做好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4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旅游营销专项经费,预算金额8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文化遗产日及“三月三”宣传演出活动工作,预算金额44.1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工作,预算金额1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组织对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465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城区文化体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提高体育运动的技术水平;第二,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阅读服务、电影公益放映、图书馆及文化馆流动服务、公益性培训辅导、数字文化服务、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第三,建立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体制机制,成立青秀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第四,协助实施南宁市广电网络分公司开展农村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第五,组织老体协、老门协等开展丰富多彩体育赛事活动,满足广大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需求,推动老年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第六,负责辖区内文化经营场所(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影院、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第七,承办城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具体如下:
(1)旅游营销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得分满分;二是效果指标满分,三是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分9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保护区居民、游客对景区生态环境满意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促进旅游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二是以全域旅游为载体,推动旅游体制机制创新、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旅游公共服务优化、发展成果共建共享。(2)文化遗产日及“三月三”宣传演出活动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4.5万元,执行数为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得分满分;二是效果指标满分,三是满意度指标得分满分。
(3)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得分中的质量指标分值10分,得分9分;二是效果指标满分,三是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得分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专管员配备不到位;二是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人才支持;二是强化承载文体活动主要功能,从而实现整合资源统筹使用,配合做好其他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和手段,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情见附件。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文广体旅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南宁市青秀区文广体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附件2.南宁市青秀区文广体旅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