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审计局(汇总)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青秀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青秀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青秀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秀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青秀区审计局主要职能
1、对城区各部门、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对区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对区属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城区国家机关、区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领导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对城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二)青秀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主要职能
1、对使用国有资产投资、社会公共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结算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2、对与国有资金投资或社会公共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3、对国有资金投资和社会公共投资项目进行绩效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4、对重大财政性资金或社会公共投资投入大、建设周期长、工程复杂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5、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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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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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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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 1 | 0 | 人员经费独立核算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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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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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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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含行业)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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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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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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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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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预算单位 | 1 | 0 | 为汇总户 |
二级预算单位 | 2 | 0 | 分为局本级和公共投资审计中心 |
三级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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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青秀区审计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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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青秀区审计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421.5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8.11 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4.32 万元,下降了7.5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8.11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5.1万元,下降10.2 %,主要原因是青秀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业务咨询费下降。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基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3.48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78 万元,增长84.9 %,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按权责发生制拨入112552元上级补助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421.5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8.89 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4.32 万元,下降7.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1.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审计业务。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4.16 万元,下降6.1 %,主要原因是青秀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业务咨询费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02 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32 万元,下降1.37 %,与2017年度决算数23.34万元基本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1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数0.22万元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2.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13 万元,增长1.0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的增加。
5.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12.7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25万元,下降47.0 %,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按权责发生制拨入112552元上级补助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在2018年使用。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8.8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3.06 万元,下降5.34 %。其中:基本支出200.73万元,项目支出208.15万元。
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1.02万元,支出决算为40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8.06 万元,支出决算为371.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1)南宁市青秀区审计局本级、南宁市青秀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164.61万元;
(2)项目支出207.0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业务保障费、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业务咨询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0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12.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7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4.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
(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主要原因是发放四名退休人员每个月400元的生活补贴。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4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各项日常经费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青秀区审计局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万。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减少)2.33万元,(降低)13.78 %。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各项日常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政府预算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 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0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2018年青秀区审计局本级年初预算“审计业务费”项目148万元,其中审计局审计项目业务费20万元,青秀区公共投资审计中投资结算业务聘请社会中介组织的委托业务费128万元。公共投资审计中心结算业务聘请社会中介组织的委托业务费实施过程都是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支出由年初128万调整为197万元;全部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完成结算审计,资金拨付数量及工作完成量都达到预期目标,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18年城区政府下达审计项目计划24项,已全部按时完成。审计业务费实际支出10万元。
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评价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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