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南宁市青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青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6日至28日在南宁市荔滨大道自治区党校会议中心举行,会期三天。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青秀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青秀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青秀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
六、选举青秀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七、选举青秀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青秀区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选举出席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一、通过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十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