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修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精神,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做好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工作,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城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以提高城区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目的,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创建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科普工作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经济化,促进城区科普设施完善,科普手段先进,科普组织网络健全,科普志愿者队伍壮大,科普工作实效性不断增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身科学素养和科学管理、决策水平明显提高;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使科技对城区经济发展的贡献大幅上升。在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工作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肖志钢 中共青秀区委书记
赵禹鹏 中共青秀区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
邓健民 中共青秀区委副书记
李柏林 中共青秀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献辉 中共青秀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黄 强 中共青秀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甘 诚 中共青秀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潘 东 中共青秀区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
蒋立新 中共青秀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余启恒 中共青秀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海关 青秀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马国媚 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志甜 青秀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梁小萼 中共青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晓鸥 中共青秀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黄 新 中共青秀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碧源 青秀区政法委副书记
冯纯禹 青秀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陶维德 青秀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何 彪 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炳杰 青秀区经贸党委副书记
孔雁明 青秀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 真 青秀区科技局局长
廖建芳 青秀区科技局常务副局长
李明昌 青秀区科技局副局长
陈 著 青秀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铄菱 青秀区司法局副局长
梁红涛 青秀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连云 青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绵尧 青秀区建设局副局长
潘 慰 青秀区市政局常务副局长
李 生 青秀区农林水利局常务副局长
农燕来 青秀区文化和体育局副局长
覃超康 青秀区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农联群 青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陈英杰 青秀区环保局副局长
文克非 青秀区统计局常务副局长
甘启球 青秀区扶贫办常务副主任
刘 杰 青秀区信息办主任
苏 华 青秀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覃 柳 共青团青秀区委副书记
梁 鸣 青秀区妇联常务副主席
梁元新 青秀区科协主席
苏春香 青秀区科协常务副主席
蓝缅娜 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欧 奕 青秀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黎承闯 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正康 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子区 青秀区南阳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建宇 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石 磊 青秀区新竹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韦庆桥 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申 日见 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卢伟民 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青 平 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毅生 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 冰 青秀区委党校副校长
黄厚河 青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农添友 青秀区水产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城区科协,办公室主任由梁元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蒋立新、马国媚、苏春香、廖建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黄艳梅、黄毅芳、甘 讲、尤 扬、农耀国、黎丰志、黄 艳、李 芳。
四、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把经济的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开展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活动是深入贯彻科教兴区战略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又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要把创建活动列入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按城区统一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上下联动,密切配合
创建工作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各个方面,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的创建标准,进一步增强科普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科协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主力军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经常性、群众性的科普活动,做好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自身的工作特点,将创建工作同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各基层科协和社区、村科普站要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和各项科普工作制度,真正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还要充分发动城区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各方面广泛支持,通过整合、利用辖区科普社会资源,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3、加大投入,打造环境
由于创建工作点多、面广、时间较长,城区及各相关部门在保证人员、措施到位的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科普专项经费要及时、足额划拨到位。另外,要重视和加强科普工作的基本建设,充分改善科普工作条件,配备科普宣传车和科普电教设备;加大对科普设施和科普示范基地的投入,使各街道办事处、科普示范社区及科普示范村建有科普宣传橱窗、科普阅览室和科普学校,各科普示范基地能切实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切实为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以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主题,大力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科学发展观,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实施成效,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动态报道,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典型的先进经验,促进全城区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创建氛围。
5、严格考评,激励先进
城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各创建单位以及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