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
时间:2008-06-24
城区党委、政府坚持以开展创建“平安青秀”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加大“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大局。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大决策,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成了群众的民心工程、企业的信心工程、城市的管理工程、发展的环境工程和干部的作风工程;营造了洁、齐、美的城乡环境,2007年2月至2008年5月,到我城区考察“城乡清洁工程”的省内外党政代表团达125个,共3000多人(次)。辖区内法律机构健全,服务保障有力,共有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级的法律事务所43家,法律服务工作站6家,服务网络健全,能够为城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05年以来,城区先后获得了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城区、全国爱心献功臣先进城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全国社区教育工作实验区、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先进集体时传祥奖、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集体、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城区、全国拥军爱民模范单位、全国中医进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城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城区、全国优秀青年中心、全国万家社区文明风采电视大赛一等奖、自治区文明城区、自治区双拥工作模范城区、自治区教育工作先进区、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城区、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城区、自治区民政工作先进城区、自治区双文明建设先进城区等130多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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