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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伶俐镇镇直单位及内设机构职权目录(财政所)
来源:伶俐镇      时间:2011-07-01

序号

权力项目名称

办理主体

实施依据

镇管领导

备注

1

编制预决算草案

 

本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

杨育宣

 

2

组织本级预算执行

 

本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

 

杨育宣

 

3

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本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五条

 

杨育宣

 

4

负责本镇耕地占用税的征收

 

本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杨育宣

 

5

负责本镇契税的征收

 

本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杨育宣

 

6

物价的检查、监督

本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杨育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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