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各种社会矛盾也日渐凸显,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为加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促进服务管理健康发展,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法委决定组织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干部派驻街道服务管理中心担任主任助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这个主题,指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干部进驻街道服务管理中心担任主任助理工作,直接服务基层、服务外来务工创业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和措施,强化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城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综合管理水平。
二、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干部实施办法
派驻干部担任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助理,作为服务管理中心阶段性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
1、人员安排:
韦义明派驻建政街道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黄肖梅派驻新竹街道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吴丽燕派驻中山街道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吴光华派驻南湖街道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谭静奎派驻津头街道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潘瑞勇派驻仙葫经济开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2、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工作时间: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5 月1日,为期2个月。2010年3月5日到位开展工作(吴光华同志驻新农村指导员工作结束后算起派驻2个月;谭静奎同志派驻时间到新农村指导员工作开始时止)。
3、工作制度:
(1)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干部作为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服务管理中心正常上下班工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另有工作安排除外,抽回人员以通知中心主任为准)。出勤考勤由各街道(开发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每月将考勤情况报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2)实行工作日志审核制度。一是城区政法委将统一为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干部配备工作日志,每个月对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干部工作日志进行一次调阅审核。二是实行政法委不定期对驻点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3)实行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干部工作会议制度。每个月由政法委分管领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领导召开一次派驻管理中心干部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4)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干部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交工作汇报材料一份,重点反映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政法委汇报。
三、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干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1、积极配合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工作,当好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的参谋和助手。指导服务管理中心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
2、完善和强化联动机制建设。配合和指导街道强化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服务管理机构建设,深入开展新形势下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运行机制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的调查研究,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联动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职能部门突出工作重点,破解综合服务管理难题,切实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3、推行新型服务管理模式。深入开展新形势下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重点是“以房管人”和流动党员的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帮助和指导服务管理中心(站)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组织指导各服务管理中心(站)按照“来有登记,走有注销,底数清楚,情况明了,资料齐全”的原则,推行 “以房管人”、“旅业式”、“物业式”、“单位院区自管式”、“散居包片式”等新型的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和管理模式。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谁出租,谁负责”的职责,落实各服务管理机构及协管员管段责任,实行分片包干,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及出租屋信息的采集、登记、办证、数据录入等工作,确保流动人口及出租屋基层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4、开展示范点建设,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机构建设、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制度规范建设、基础管理建设、优质服务工程建设等五个方面为重点,创新和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有效的运行机制和新的管理模式。积极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的探索研究,促进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设。派驻期间,要求每个干部要在所在的街道(开发区)范围内树立一个示范典型。
5、强化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各服务管理中心(站)以完善、优化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落实中心(含社区)相关人员信息工作责任,按照“完整、准确、鲜活”的要求,落实信息采集、录入、变更等工作规范,提出改进和完善系统的意见,实现信息的及实采集、及时更新,充分发挥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管理快捷方便的功能,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的水平。
6、强化管理队伍培训和管理工作。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承担综合服务管理职能的特点,加大培训力度,明确相关的工作内容、任务和要求,提高服务中心(站)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落实管理队伍考核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7、宣传和落实党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组织指导各街道、社区(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和服务活动。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人为本,把对流动人口的保护、服务、教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为活动人口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市民化服务。突出对流动人口的保护服务工作,积极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处理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开展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活动,主动化解流动人口中的矛盾纠纷,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
8、强化税费征收工作。组织指导各服务管理中心(站)建立健全辖区出租屋税收管理档案,帮助和指导解决税费征收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依法开展征收工作。
四、加强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1、流动人口办公室干部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工作,是加强城区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基层,解决服务管理工作突出问题,加快服务管理规范建设步伐的探索和举措,是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各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及相关部门,要重视并给予有力配合,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2、流动人口办公室干部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工作,由城区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办公室具体管理、协调。各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要协调好此项工作,支持、帮助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干部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指导,严格纪律、严格考勤,防止“两头不到岸”的现象发生,确保人员到位、到岗,工作落实有成效。派驻期满,要给派驻干部作出评价鉴定。
3、各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要落实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工作措施。安排好派驻人员的办公地点、办公桌椅,提供相关有利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派驻服务管理中心工作干部的工作。将他们视作本单位干部一样看待和要求,并经常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