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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索引号  359183481/2008-121129 发布机构  青秀区伶俐镇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伶俐镇设立并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文号   生成日期   2008-9-12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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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俐镇设立并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为有效拓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渠道,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008年9月9日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设立并公布了我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今后,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0771—4266131)、信箱和电子邮箱(linglizhen530211@126.com)等3种方式,举报我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违规违法行为。

  此次设立并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是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设立并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紧急通知》(桂安监管[2008]40号)、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自治区安监局〈关于立即设立并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紧急通知〉》(南安监[2008]154号)以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南宁市安监局〈关于立即设立并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青安监[2008]18号)的要求,为深刻吸取百色市那读煤矿“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和河池市广维集团“8.26”特大爆炸事故教训,充分发挥全社会共同监督安全生产隐患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开展,而设立并公布我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的。下一步,我镇将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举报查处程序及相关制度,按照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报必果的原则,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受理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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