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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5-10-15 11:45 【字体:

《2025年度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及《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规定,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制度,城区政府需每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2025年度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等4家单位。内容共6项,分别为:南宁市青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宁市青秀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工作五年规划(2024—2029年)、青秀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工作方案、南宁市青秀区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24-2027年)。

上述事项均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范围,城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积极跟进决策执行,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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