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的政策解读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9日印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青政规〔2025〕3号)(以下简称《补贴办法》),现对《补贴办法》有关方面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司发〔2018〕2号)、自治区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司通〔2018〕1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城区实际,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研究起草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
二、重点内容说明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分为五章,第一章是总则部分,第二章明确各类补贴标准,第三章明确补贴发放程序,第四章规定责任追究,第五章是附则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来源。由城区司法行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调解案件情况编报当年经费预算,报城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城区政府财政预算。
(二)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使用范围。案件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城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登记备案的人民调解员(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的除外)。开展警民联调工作的公安机关调解成功的案件,可参照本《补贴办法》确定补贴标准,相关案件补贴经费由开展警民联调工作的公安机关承担。
(三)矛盾纠纷等级的界定。矛盾纠纷等级有简易纠纷、一般纠纷、重大复杂疑难纠纷、特大矛盾纠纷。
(四)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实行“以案定补”,按照调解纠纷的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调解规范化程度确定补贴标准。简易纠纷每件补贴100元;一般纠纷每件补贴300元;重大复杂疑难纠纷每件补贴1000元;特大矛盾纠纷,每件补贴2000元;调解成功并获得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纠纷案件,在原补贴基础上,每件再补贴200元。
(五)补贴发放程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申请,经城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案件补贴。
三、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0771-5826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