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关系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2022年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要求各地科学有序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2022年3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桂环函〔2022〕313号),要求各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及乡村振兴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需要,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年4月20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函》(南环函〔2022〕360号),要求加快完成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在此背景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加强青秀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青秀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南宁市青秀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政策出台依据
《规划》编制的依据主要为:
(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二)《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函》(南环函〔2022〕360号)
(三)《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青政规〔2021〕1号)
(四)《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五)《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六)《南宁市青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七)《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八)《南宁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九)《南宁市青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南宁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
三、目标任务
科学统筹青秀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合理调整和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和规模,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促进畜禽养殖布局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妥善处理和科学利用,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实现青秀区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涉及范围
《规划》范围覆盖青秀区行政区划范围,包括长塘镇、伶俐镇、刘圩镇、南阳镇4个镇,中山街道、建政街道、南湖街道、新竹街道、津头街道5个街道及仙葫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土地总面积为872平方千米。
五、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九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主要阐述了规划编制的背景、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技术路线等内容。
第二章 区域概况:主要阐述了青秀区自然条件概况、社会经济概况、生态环境概况。
第三章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主要对畜禽养殖现状、畜禽养殖污染物产排现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种养结合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存在问题。
第四章 规划目标:主要提出了规划目标和指标,并对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区域养殖总量控制及空间布局、规划目标可达性进行了分析。
第五章 主要任务:主要明确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并提出了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积极培育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要任务。
第六章 重点工程:主要提出了空间优化工程、畜禽养殖示范建设工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升工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管体系建设工程等六个方面的工程建设。
第七章 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主要阐述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内容。
第八章 效益分析:主要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个方面阐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带来的效益。
第九章 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强化技术指导、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
六、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3月1日—4月2日,通过青秀区人民政府官网、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规划》意见,至截止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七、解读部门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规划》由南宁市青秀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黄凤湖;联系电话:0771—582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