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青秀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3楼318室,邮编:530022,电话:0771-5389060)。
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在2020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名次有较大提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青秀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重点,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青秀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主管单位、考核单位、监督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2020年9月,城区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青秀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严格要求各部门指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南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辖区南阳镇政府、新竹街道办和行政审批局作为青秀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在各县区中率先编制完成城区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城区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根据《青秀区2020年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城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由城区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处理政府网站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将政府门户网站的运维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解决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等管理问题。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管理,做到及时更新、维护、互动,不断提高群众关注度和使用率。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优化原有的青秀区政府门户网站、“青秀发布”微信公众号、“手上青秀”APP和青秀区政府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的基础上,2020年青秀区创新政务新媒体模式,开设了抖音“青秀发布”官方账号,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的同时,以更亲民的方式贴近群众生活,便于群众更进一步了解和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青秀区政府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前开展了以“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组织城区27个业务部门参加活动,通过板报宣传、现场办件等方式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情况,还通过发放宣传册、环保购物袋等小礼品让群众更有参与感,同时现场各部门工作人员,对群众的问题进行一对一解答,以及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根据《南宁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及时制定《南宁市青秀区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严格遵守考评方案对照落实,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工作。2020年度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发生。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明确划分七项重点公开内容后,2020年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更新情况为:权责清单49条,行政权力公开1条,预决算公开专栏444条,减税降费4条,消费领域33条,安全生产50条,“双随机、一公开”11条,食品药品安全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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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9 |
-137 |
4107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0 |
+62 |
2849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66 |
-141 |
2479 |
|
行政强制 |
59 |
-15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12次 |
155264165.22元 | |
三、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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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 |
2 |
0 |
0 |
1 |
0 |
54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0 |
0 |
0 |
1 |
0 |
14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49 |
0 |
0 |
0 |
1 |
0 |
5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2 |
0 |
0 |
0 |
0 |
4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1 |
1 |
1 |
1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府工作的窗口,也是与群众直接接触、接受群众监督的最前沿。近年来青秀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展较快,在为公众提供便利化服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网站栏目虽已进行分类优化,但不够直观与方便;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针对以上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使工作人员更加清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日巡检、周监测、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的递进式监管制度落实;二是进一步征求各部门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将网站栏目进行更好的优化,让专栏不累赘,让群众更方便更容易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三是在政务公开便民利民上下功夫。勇于开拓创新,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完善公开内容,创新政策解读回应方式,优化政府与公众互动平台,推动政务公开在改革创新上跑出“加速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青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