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6-01-15 15:03 【字体: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新兴街24号,邮编:530207,电话:0771-4302016,传真:0771-430226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政府领导的调整,及时调整和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刘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韦月梅为组长,镇人大主席何天案,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彭臣责为副组长的刘圩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更新的数量和质量。办公室设在政府党政办,并指定一名专职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集、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从源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市(县)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类别目录》、《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城区政府召开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学习巩固相关的业务内容。对应该按要求公开的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加强对本部门制发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刘圩镇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各类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2025年我镇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没有发生违规违章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刘圩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不足:公开形式与内容单一、信息量有限;对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环境监测等可能引发争议的信息,公开力度不足;宣传力度不足,制度化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夯实理论基础。二是完善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内容与站内信息一致,优化流程、及时更新,提升公开规范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公开的范围,其余信息默认公开。三是丰富内容,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精准界定信息类别,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保障信息完整。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完善审查、维护、评估、监督、培训宣传及年报等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长效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镇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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