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在南宁市青秀区第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青秀区财政局局长 陈滢
城区人大常委会:
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青秀区本级决算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中坚之年,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全城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争当高质量发展标杆,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快建设“六个典范城区”,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担负起稳定经济社会的重大责任,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青秀区本级(包含乡镇决算数,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63,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3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83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1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0,9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4,7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12万元;调入资金31,579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2,17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40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4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0万元。
2022年,青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69,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6,774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1,45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88,99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6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4,085万元(均为上级专款结转资金)。扣除结转资金后,2022年净结余为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青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342万元,比上年减收79,148万元,下降21.77%,完成年初预算的73.11%。各主要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完成217,430万元,比上年减收72,291万元,下降24.95%,其中:增值税完成21,673万元,比上年减收53,419万元,下降71.14%;企业所得税完成55,773万元,比上年减收11,468万元,下降17.06%;个人所得税完成25,029万元,比上年增收547万元,增长2.23%;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3,981万元,比上年减收4,580万元,下降11.88%;房产税完成28,410万元,比上年减收2,527万元,下降8.17%;印花税完成33,492万元,比上年增收1,320万元,增长4.10%;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28万元,比上年减收276万元,下降19.66%;土地增值税完成17,201万元,比上年减收1,591万元,下降8.47%;耕地占用税完成792万元,比上年增收186万元,增长30.69%;其他税收(历年营业税多缴退款)-49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66,912万元,比上年减收6,857万元,下降9.30%,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4,211万元,比上年减收2,992万元,下降11.0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5,475万元,比上年减收2,789万元,下降9.87%;罚没收入完成3,468万元,比上年减收7,730万元,下降69.0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758万元,比上年增收6,885万元,增长100.1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青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6,7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1,060,859万元的81.70%,比上年增加366,588万元,增长73.29%。各主要支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3,102万元,下降5.51%。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国防支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是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民兵补助。
公共安全支出30,9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2,972万元,下降42.4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建设项目减少;二是2022年公安分局人员经费由市级代编,该部分经费由城区财政专项上缴市财政,不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体现。
教育支出130,80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比上年增加4,678万元,增长3.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区新建并投入使用5所中小学校及1所幼儿园,增加学校建设、人员、教学设备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81,085万元,完成预算的66.96%,比上年增加79,745万元,增长5951.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级转移支付科技专项资金。完成率较低的原因是上级资金于12月底下达,当年未能形成支付。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3万元,完成预算的95.93%,比上年减少2,688万元,下降65.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基层“三保”工作,调减其他非刚性、非紧急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11万元,完成预算的92.98%,比上年增加499万元,增长0.88%。增长的原因是国家养老待遇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7,095万元,完成预算的92.78%,比上年增加10,758万元,增长29.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反复影响,疫情防控方面经费支出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1,921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065万元,增长124.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59,71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4%,比上年减少9,721万元,下降14.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基层“三保”工作,调减其他非刚性、非紧急的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
农林水支出44,910万元,完成预算的79.04%,比上年增加4,641万元,增长11.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级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预算完成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资金于12月底下达,当年未能形成支付。
交通运输支出5,276万元,完成预算的69.56%,比上年增加3,988万元,增长309.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伶俐大桥工程进度款以及长塘互通结算款。预算完成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级资金于12月底下达,当年未能形成支付。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4,699万元,完成预算的72.43%,比上年增加304,978万元,增长3137.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市级下达的工业企业补贴款。预算完成率较低的原因是上级资金于12月底下达,当年未能形成支付。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66万元,完成预算的74.32%,比上年增加2,236万元,增长168.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
金融支出11,582万元,完成预算的54.79%,比上年减少2,159万元,下降15.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桂惠贷”贴息支出减少。预算完成率较低的原因是上级资金于12月底下达,当年未能形成支付。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029万元,下降37.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市场整体表现仍较低迷,储备用地工作有所减缓,减少各类土地收储工作、补偿款等费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9,2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96%,比上年减少4,575万元,下降19.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022年无此项资金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48万元,增长96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储备粮轮换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26%,比上年减少223万元,下降15.63%。
其他支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75万元,下降69.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武装部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77万元,增长82.71%。主要是安排城区市带县(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支出一般债务发行费用。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2年青秀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合计667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1.62%。其中:公务接待经费9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2.5%;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542万元,比上年减少68万元,下降11.15%;公务用车购置费116万元,比上年增加56万元,增长93.33%。
2.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2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5,0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动支预备费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22年动用预备费5,000万元全部调剂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190万元,年中根据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0万元,2022年末无余额。
4.关于一级政府以及预算原则的说明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原则,城区2017年首次实行乡镇一级独立编制预算,但上级财政部门在布置决算工作时,未将乡镇作为一级政府纳入决算编报序列独立参加决算编制,因此2022年乡镇一级决算数据与城区本级汇总编制。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青秀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3,77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49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4,000万元。
2022年青秀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4,13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961万元(主要是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311万元、农林水支出2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03万元、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7,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615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64万元),调出资金22,175万元,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64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青秀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65万元。其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6万元。
2022年青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55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9,40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青秀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0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158万元;青秀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98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5,23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8,5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922万元,本年支出6,06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3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2,56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236万元,当年支出17,92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870万元。
六、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一)政府性债务举借及偿还情况
青秀区本级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为122,915万元,当年偿还一般债券2,168万元。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13,420万元(主要项目是:南宁市青秀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改造提升项目5,348万元、青秀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523万元、青秀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500万元、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1,000万元等;再融资一般债券1,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4,000万元(主要项目是:青秀区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2,000万元、伶俐工业园一二期锂电池厂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2,000万元、伶俐工业园区水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8,000万元、南宁市第四幼儿园新园2,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78,167万元,2022年应付利息5,090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秀区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78,167万元,按照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券余额16,867万元,专项债余额161,300万元。
七、专项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
上年专项结转2022年资金共计3,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603万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在2022年已全部拨付到位。
2022年专项结转下年资金共计203,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642万元。结余资金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为滞后,项目实施较晚,因此须结转下年使用。
八、落实城区人大批准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聚力财政资源统筹,壮大财政综合实力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2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95,711万元,比2021年增加622,548万元,增长359.52%,其中:收到上级直达资金130,000万元,重点支持公共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提高资金效益。2022年盘活的各类存量资金37,552万元,全部用于重大项目和民生事业。三是活用政策申请财力补偿。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及时向南宁市申请2022年部分县区返还我城区过渡期财力补偿金额12,699万元。四是运用金融工具推动城区经济发展。2022年筹集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共计6.95亿元,统筹推进南宁市东部产业新城伶俐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拆等工作,大力扶持比亚迪、合众、多氟多等新能源企业,促进城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注重综合,奋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大力推动“桂惠贷”政策。2022年共计安排“桂惠贷”贴息资金11,582万元,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帮助企业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桂惠贷”贴息资金、政府性投资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二是支持推进科技创新。2022年筹集80,926万元用于科技研发投入,重点投向和支持技术研究与开发,有效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提升社会资本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研发投入体系。三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城区2022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60亿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助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刺激消费经济。“乐购青秀”平台持续完善,成功举办“2022年青秀线上美食狂欢节”等活动,统筹上级资金发放消费券金额超2,100万元,拉动消费近20亿元。
(三)聚焦回应群众关切,内练幸福民生“硬品质”
一是加大民生支出力度。2022年城区民生支出454,526万元,较上年增加89,799万元。二是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年发放城乡低保5,883万元,安排特困人员救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困难救助金、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补助、孤儿生活补助等各项经费4,443万元,全面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足额保障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三是重点保障疫情防控经费。2022年共统筹资金15,552万元,全力护航疫苗接种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防疫安全防线。四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区首个义务教育基础设施PPP项目顺利实施,筹集131,033万元投入教育领域,并入选财政部优秀典型案例。2022年新建五所学校,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精心打造“学在青秀”品牌,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五是大力支持就业创业政策落实。2022年筹集资金2,090万元用于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多项就业计划,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按政策规定保障各类就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六是推动退役军人事务保障工作。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年筹集退役军人事务经费5,080万元,重点用于保障优抚对象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转业干部安置等抚恤和退役安置等支出,确保了城区退役军人各项权益得到持续保障。七是建设平安青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专项资金1,000万元,强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
(四)聚焦统筹城乡建设,增强协调发展“续航力”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着力巩固脱贫成果。2022年筹集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6,850万元,重点支持长塘镇、南阳镇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建设,补齐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短板,提升农村地区饮水安全,优先保障脱贫劳动和监测帮扶对象各类补助,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二是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民政策落实处。2022年筹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1,170万元,补贴面积17.50万亩,补贴农户35,000多户,及时督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真正保障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秸秆综合利用、农村垃圾处理,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及生活污水整治,投入5,392万元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五)聚焦提升理财水平,敢啃体制改革“硬骨头”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制度+技术”管理机制,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深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构建了包含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目标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三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结合城区实际,印发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22〕45号),对青秀区各预算部门预算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综合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预算编制先进单位表彰、后续年度预算安排、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22年,青秀区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类政策、通知,严格监查政府采购的项目预留采购份额及执行情况,确保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六)突出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新成效
一是防范化解基层“三保”风险。严格审核预算部门“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全面压紧压实“三保”保障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在深化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不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与防范化解处置机制,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2022年新增债券44,000万元,偿还利息5,090万元,偿还本金2,168万元。政府债务规模总体可控。三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强化库款运行动态监控,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有效防范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九、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
青秀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后,就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青秀区财政局认真分析,积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1年9个预算单位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款方面
针对2021年有9个预算单位年末存在应缴财政款结余情况,我局已于2022年2月将应缴财政款全部收缴非税专户并上缴国库。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中央特设资金账户资金闲置问题
中央特设资金账户的结余资金529万元,一是历年工程项目款;二是历年上级划拨的学校公用经费。经与教育局沟通行文请示城区政府同意后,已全部上缴国库。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未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878万元的问题
12个预算单位未支付的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78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2022年财政局加强了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南宁市青秀区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考核各部门预算实际执行进度是否落后于时间进度,落实进度总体要求为:“上半年达到40%,前三季度达到65%,全年达到90%以上”的要求。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2021年“三公”经费比2020年“三公”经费增长7.36%的问题
2021年“三公”经费比2020年“三公”经费增长,具体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了1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车辆使用频率较高,造成维护费增长。2022年财政局一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总规模,强化“三公”经费分项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总规模较上年只减不增;二是将“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青秀区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支出科目控制”目标考核,考核申请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是否超过年初预算。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关于部分预算单位经济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对此项问题财政局高度重视,首先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其次财政局线上组织青秀区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第三是在2022年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督促预算单位对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正确使用单位经济科目。
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六)关于部分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部分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472万元。针对此项问题,财政局一是在日常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范进行单位账务处理;二是组织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等会计知识相关培训,提高城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会计理论水平,指导预算单位会计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三是做好监督工作,定期抽查单位的账务,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单位整改。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七)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
截至2022年1月,“其他暂存款”余额为3,902万元,该项资金一是以前年度预算外资金,商户转入的各项质保金或者押金,到期需要退还商户;二是历年累积的“错转款”,故该项资金无法一次性全部上缴国库,已逐项清理。
该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毕。
(八)部分大额转账至个人账户,支出使用现金形式的问题
我局已经设置资金监控拦截系统,对预算单位提取现金用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支出事项,金额超过500元(包含500元)进行预警,同时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减少现金使用量。
该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46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审计期间财政局积极整改,已将46万元专项经费拨付至卫健局。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城区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今后的财政工作任务仍然很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城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开拓进取,主动作为,努力做好今后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
谢谢大家!
附表:2022年青秀区本级决算(草案)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8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