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2020年南宁市水利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一、个别项目招标未编制招标控制价
审计报告中描述:2020年4月,青秀区农业农村局在未编制包含各项目工作量、报价等内容的工程量清单、未编制出招标上限控制价的情况下,以暂估价11449.8万元对青秀区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广西广立连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金额为11383.39万元。
整改方案:该事项已整改完毕,出现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青秀区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是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方式进行建设和招标,招标的内容主要是包括设计、施工两大部分。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水规范[2018] 4号)第七条“(七)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建设项目,可以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批准后发包,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报告(或者实施方案)批准后发包。”的规定,青秀区农业农村局在得到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秀区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青发改字[2020] 6号)后,于2020年3月13日向我局提交了青秀区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EPC)总承包的采购计划申请表。因设计单位未能确定,青秀区农业农村局在开标前无法提交施工图纸进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只能以《工程项目估算总表》中的金额作为暂定价进行招标。
二、项目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
审计报告中描述:青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青秀区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2019-2021年下达投资计划共计7470.6.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029万元,城区自筹资金1441.6.60万元。截至2022年1月,该工程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85%,累计应支付工程款7104.27万元。但城区自筹资金1441.6万元未到位。
整改方案:该项目共收到上级资金8029万元(中央2000万元、自治区2117.24万元、市级3911.76),城区配套5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8079万元,按照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支出优先安排中央、自治区和市级资金,目前工程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目前项目已完工85%,已将城区配套资金列入2023年度预算安排,待项目结算后及时拨付到位。
三、未及时支付总承包单位工程款
审计报告中描述:截至2021年12月底,青秀区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实际累计完成形象进度85%,累计应支付工程款7104.27万元,青秀区财政局实际支付工程款4168.38万元,还有工程款2935.89万元未支付。
整改方案:该事项已整改完毕,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支付8079万元,已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四、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完工程款
审计报告中描述:伶俐镇独岭村定温人饮巩固提升工程、伶俐电灌站人饮设备维修养护工程、伶俐电灌站人饮增压设备维修改造工程、南阳镇郎加水厂运行设备维护工程、刘圩镇禄强村坛巴闸人饮线路改造工程共计应支付工程款27.68万元,已支付工程款20.36万元,还有7.32万元未支付。
整改方案:截至2022年12月底已支付3万元,尚余4.32未申请用款,督促业主单位尽快提交用款申请材料,预计2023年1月底拨付完毕。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