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乡振报〔2022〕7号
南宁市青秀区2022年南宁市第一批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更换项目
安排方案备案报告
南宁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2〕18号)文件精神,我城区2022年南宁市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方案进行调整,其中取消刘圩镇广西南国一号种猪育种有限责任公司肉肥猪产业基地项目用电保障工程,更换为基础设施项目:青秀区南阳镇南阳河道工程;产业发展项目:中国—东盟稻作文化园前期工作经费等两个项目,已经城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随文上报备案,请查收。
附件:1.关于审定《南宁市青秀区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安排方案》的请示及批示页
2.南宁市青秀区2022年南宁市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3.关于申请取消“刘圩镇广西南国一号种猪育种有限责任公司肉肥猪产业基地项目用电保障工程”项目的请示及批示页
南宁市青秀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