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青秀区2021年第三批南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94万元使用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283号)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17至2021年9月2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电话: 0771-5826711
邮箱:nn qxqfpb@126.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2021年第三批 南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计划表
南宁市青秀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