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来源: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时间:2024-11-29 15:09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保障。承办伶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伶俐镇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以伶俐镇政府管理为主,城区政法委履行业务指导职责的管理体制,核定编制数3人,实有在编在岗人数3人,其中领导职数1人。工勤岗位2人,均为三级高级工,专业技术岗位1人,为助理农艺师,协管员2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69.3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

二、外交支出

33

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

三、国防支出

34

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0.0

五、事业收入

5

0.0

五、教育支出

36

0.0

六、经营收入

6

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

八、其他收入

8

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5.62

9

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7.74

10

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

11

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40.17

12

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

13

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

14

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

15

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

16

0.0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

17

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

18

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

19

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5.79

20

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

21

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

22

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

23

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

24

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

25

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

26

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69.32

本年支出合计

58

69.32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0.0

结余分配

59

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0.0

30

0.0

0.0

61

0.0

总计

31

69.32

总计

62

69.32


表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合计

69.32

69.32

0.0

0.0

0.0

0.0

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62

15.62

0.0

0.0

0.0

0.0

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24

15.24

0.0

0.0

0.0

0.0

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15

10.15

0.0

0.0

0.0

0.0

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09

5.09

0.0

0.0

0.0

0.0

0.0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0.38

0.38

0.0

0.0

0.0

0.0

0.0

2082850

事业运行

0.38

0.38

0.0

0.0

0.0

0.0

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7.74

7.74

0.0

0.0

0.0

0.0

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74

7.74

0.0

0.0

0.0

0.0

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48

3.48

0.0

0.0

0.0

0.0

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25

4.25

0.0

0.0

0.0

0.0

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0.17

40.17

0.0

0.0

0.0

0.0

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0.17

40.17

0.0

0.0

0.0

0.0

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0.17

40.17

0.0

0.0

0.0

0.0

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9

5.79

0.0

0.0

0.0

0.0

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9

5.79

0.0

0.0

0.0

0.0

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9

5.79

0.0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9.32

69.32

0.0

0.0

0.0

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62

15.62

0.0

0.0

0.0

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24

15.24

0.0

0.0

0.0

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15

10.15

0.0

0.0

0.0

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09

5.09

0.0

0.0

0.0

0.0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0.38

0.38

0.0

0.0

0.0

0.0

2082850

事业运行

0.38

0.38

0.0

0.0

0.0

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7.74

7.74

0.0

0.0

0.0

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74

7.74

0.0

0.0

0.0

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48

3.48

0.0

0.0

0.0

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25

4.25

0.0

0.0

0.0

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0.17

40.17

0.0

0.0

0.0

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0.17

40.17

0.0

0.0

0.0

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0.17

40.17

0.0

0.0

0.0

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9

5.79

0.0

0.0

0.0

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9

5.79

0.0

0.0

0.0

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9

5.79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69.3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

0.0

0.0

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

二、外交支出

34

0.0

0.0

0.0

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

三、国防支出

35

0.0

0.0

0.0

0.0

4

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0

0.0

0.0

0.0

5

0.0

五、教育支出

37

0.0

0.0

0.0

0.0

6

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

0.0

0.0

0.0

7

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

0.0

0.0

0.0

8

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5.62

15.62

0.0

0.0

9

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7.74

7.74

0.0

0.0

10

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

0.0

0.0

0.0

11

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40.17

40.17

0.0

0.0

12

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

0.0

0.0

0.0

13

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

0.0

0.0

0.0

14

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

0.0

0.0

0.0

15

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

0.0

0.0

0.0

16

0.0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

0.0

0.0

0.0

17

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

0.0

0.0

0.0

18

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

0.0

0.0

0.0

19

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5.79

5.79

0.0

0.0

20

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

0.0

0.0

0.0

21

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

0.0

0.0

0.0

22

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

0.0

0.0

0.0

23

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

0.0

0.0

0.0

24

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

0.0

0.0

0.0

25

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

0.0

0.0

0.0

26

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

0.0

0.0

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69.32

本年支出合计

59

69.32

69.32

0.0

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

0.0

0.0

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

0.0

61

0.0

0.0

0.0

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

0.0

62

0.0

0.0

0.0

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

0.0

63

0.0

0.0

0.0

0.0

总计

32

69.32

总计

64

69.32

69.32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69.32

69.32

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62

15.62

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24

15.24

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15

10.15

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09

5.09

0.0

2082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0.38

0.38

0.0

2082850

事业运行

0.38

0.38

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7.74

7.74

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74

7.74

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48

3.48

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25

4.25

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0.17

40.17

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0.17

40.17

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0.17

40.17

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9

5.79

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9

5.79

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9

5.79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7.9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

30101

基本工资

14.13

30201

办公费

0.8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

30102

津贴补贴

2.57

30202

印刷费

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

30103

奖金

0.0

30203

咨询费

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

30204

手续费

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

30107

绩效工资

22.0

30205

水费

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15

30206

电费

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5.09

30207

邮电费

0.17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48

30208

取暖费

0.0

31006

大型修缮

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25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51

30211

差旅费

0.32

31008

物资储备

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5.7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

31009

土地补偿

0.0

30114

医疗费

0.0

30213

维修(护)费

0.02

31010

安置补助

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

30214

租赁费

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

30215

会议费

0.0

31012

拆迁补偿

0.0

30301

离休费

0.0

30216

培训费

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

30302

退休费

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

30303

退职(役)费

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

30304

抚恤金

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

30305

生活补助

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

30306

救济费

0.0

30226

劳务费

0.0

399

其他支出

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

30308

助学金

0.0

30228

工会经费

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

30309

奖励金

0.0

30229

福利费

0.0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

39999

其他支出

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

0.0

0.0

0.0

0.0

0.0

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

0.0

0.0

0.0

人员经费合计

67.98

公用经费合计

1.3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69.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5.17万元,增加24.15万元,增长53.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3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45.17万元,增加24.15万元,增长53.46%,主要原因:工资基数上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9.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9.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5.17万元,增加24.15万元,增长53.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5.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1.49万元,增加14.13万元,增长948.32%,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7.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度决算数2.73万元,增加5.01万元,增长183.52%,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40.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在职人员物业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公用经费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37.32万元,增加2.85万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将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经费放到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农林水支出(213类)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及相关工作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0.34万元,减少0.3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5.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较2022年度决算数3.29万元,增加2.5万元,增长75.99%,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5.17万元,增加24.15万元,增长53.46%。其中:基本支出69.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44万元,支出决算为6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详细请看下表: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

完成预算百分比

主要用于

原因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71

10.15

177.76

缴纳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85

5.09

178.6

缴纳单位在职在编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

2082850

事业运行

0.22

0.38

172.73

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等项目

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

合计数

15.62


(2)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2万元,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详细请看下表: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

完成预算百分比

主要用于

原因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28

3.48

152.63

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84

4.25

149.65

缴纳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等项目

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

合计数

7.74


(3)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26万元,支出决算为4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详细请看下表: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

完成预算百分比

主要用于

原因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9.26

40.17

102.32

差旅费、办公费、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

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

合计数

40.17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详细请看下表: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

完成预算百分比

主要用于

原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28

5.79

135.28

缴纳单位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等项目

工资基数上调,并将2022年底封账前没能及时支付出去的单位部分在2023年支付出去

合计数

5.79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3万元,津贴补贴2.57万元,绩效工资2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住房公积金5.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3万元,邮电费0.17万元,差旅费0.32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2023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经费放到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1)组织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原因是本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无需开展绩效自评。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无需开展绩效自评。下一步改进措施: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本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无需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3.财政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有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