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南青卫医罚字[2026]13号)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6-05-08 10:16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生效日期 法律依据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张枫
南青卫医罚字[2026]13号 2026/4/22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非医师行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广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1)没收;(2)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陆佰捌拾元(¥680.00)元;(2)罚款贰万元(¥200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关联文件: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0771-5806461(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854号 桂ICP备08100615号 网站标识码:4501030001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南宁市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