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生效日期 | 法律依据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 唐枝 | 南青卫医罚字[2026]11号 | 2026/4/10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 超出注册执业范围及执业地点执业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1)警告;(2)罚款 | 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1)警告;(2)罚款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南青卫医罚字[202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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