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生效日期 | 法律依据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 南宁艾特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450103MA5P8HKG7U(1-1) | 南青卫医罚字[2026]02号 | 2026/3/30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符合诊所备案条件而未经诊所备案执业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 | 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罚款陆仟元整(¥60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南青卫医罚字[202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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