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南青卫医罚字[2026]09号)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6-03-27 17:20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生效日期 法律依据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邰云成
南青卫医罚字[2026]09号 2026/3/27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非医师行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没收;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1)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南青卫证先登保决[2026]0222-01)登记的针灸针等物品;(2)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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