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对2个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6-04-28 16:29 【字体:

经查,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杂交水稻制种协会等2个社会组织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杂交水稻制种协会

2.南宁市青秀区蓝天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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