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南宁市青秀区海茵国际花城幼儿园、南宁市青秀区华夏之星艺术培训学校2个社会组织2022、2023年度连续两年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0771-5806461(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854号 桂ICP备08100615号 网站标识码:4501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