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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南青市监处罚〔2026〕2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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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西脚板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宁第二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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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50103MAA7MM4J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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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种类 |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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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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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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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予以警告;2.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罚款5000元(人民币伍千元整),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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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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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6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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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桂南青市监处罚〔2026〕226号)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