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青秀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办在对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梳理完善的基础上,经城区政府审定后,形成了《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八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两库”精准、全面。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要加强对公布的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025年3月13日印发的《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七版)》同时废止。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八版)
南宁市青秀区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