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的通报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5-12-16 17:36 【字体:

南应急委办〔2025〕14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委、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制度的要求,现将2025年1-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1-11月,全市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各类事故70起,共造成74人死亡、14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减少15起、27人和9人,下降17.6%、26.7%和39.1%。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11月,13个县(市、区)、开发区中,横州市、青秀区、宾阳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兴宁区、江南区、高新区、隆安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良庆区、武鸣区、上林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

(三)各重点行业事故情况。

1-11月,各重点统计行业中,煤矿、烟花爆竹、化工、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9个行业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1-11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30起, 造成31人死亡 、4人受伤,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7起、7人,下降18.9%、18.4%,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100%。各行业事故情况如下:

(1)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4大类)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受伤3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增加1人和1人,上升7.1%和50%。

(2)工贸(含建材、冶金、机械、有色、纺织、烟草、商贸、轻工8大行业)发生事故6起(其中轻工行业4起、机械行业2起)、死亡6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6起、6人,下降50%、50%,受伤人数同比持平。 

(3)工商贸其他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起、3人,下降20%、27.3%受伤人数同比持平。

(4)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1起、1 人,上升100%、100%,去年同期受伤人数为0。

(5)煤矿、化工和烟花爆竹1-11月事故0起。

2.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11月,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26起,造成30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减少13起、18人和12人,下降33.3%、37.5%和57.1%。

3.铁路运输、渔业船舶、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农业机械、油气管道运输1-11月事故0起。

4.其他行业事故情况

1-11月,全市发生其他行业事故14起,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增加5起、1人,上升55.6%,去年同期受伤人数为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13.3%。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横州市直报事故16起、16人死亡、0人受伤。

2.宾阳县直报事故7起、9人死亡、4人受伤。

3.西乡塘区直报事故7起、7人死亡、1人受伤。

4.武鸣区直报事故7起、7人死亡、1人受伤。

5.良庆区直报事故6起、8人死亡、1人受伤。

6.马山县直报事故5起、5人死亡、0人受伤。

7.上林县直报事故4起、6人死亡、4人受伤。

8.江南区直报事故4起、4人死亡、0人受伤。

9.青秀区直报事故4起、4人死亡、0人受伤。

10.隆安县直报事故3起、3人死亡、1人受伤。

11.邕宁区直报事故3起、3人死亡、0人受伤。  

12.高新区直报事故3起、1人死亡、2人受伤。 

13.兴宁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经开区、东盟经开区事故信息已划转至江南区、武鸣区进行统计)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                                                                    

1-11月,全市各类事故7天准时直报率94.3%,横州市有4起事故没有按规定及时录入上报,影响了全市事故统计直报率。其中:

全市工矿商贸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96.6%,除横州市1起事故超7天上报,直报率90.9%外,其他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事故7天直报率为100%。

全市道路运输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88.5%,除横州市3起事故超7天上报,直报率40%外,其他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事故7天直报率为100%。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重点抓道路运输和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要开展货运车辆超载超速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高风险车辆违法行为。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考核,建立“黑名单”制度。要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智能监控设备。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周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对违法企业实施顶格处罚。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整治高处作业防护缺失问题,强制推行“生命线”等防坠落措施。要建立施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将事故情况与资质审批直接挂钩。要每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强化一线工人安全技能培训。

二要规范事故调查和统计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事故统计调查制度,避免出现错报、漏报、迟报等现象,及时汇总月报表、年报表、上传事故调查报告等材料,严格核销事故的情形,规范核销流程,不能简单地仅以事故性质认定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依据向上申请事故核销,应查清事故所属可核销的情形,并经事故核销建议、官网公示法定期限内无异议、向上提交申请并经同意等规定程序后方可在系统申请核销,对符合事故核销情形的应积极申请核销。二是要及时上传事故调查报告。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发生事故70起,上传事故调查报告51起,上传率为72.9%;工矿商贸事故30起,上传事故调查报告22起,上传率为73.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快事故调查工作进度,已经批复结案的,要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上传系统,提高上传率。

二、社会群众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举报受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1月,全市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1584件,同比下降38.3%,查实884件,查实率55.8%;发放举报奖励13290元。应急管理部门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329件,查实135件,发放举报奖励7700元。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排前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西乡塘区177件、江南区83件、青秀区74件。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10起(含)以下县(市、区)、开发区为:隆安县2件、上林县8件、横州市、马山县、宾阳县各10件。

(二)发放举报奖励情况。

1-11月,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13290元。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受理情况。

受理举报数量排前三位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次为:江南区应急局60件、兴宁区应急局57件、青秀区应急局41件。

受理举报数量5起(含)以下应急管理部门为:隆安县应急局2件、马山县应急局3件、良庆区应急局4件、宾阳县应急局5件。

发放奖励情况:高新区应急局发放3900元,江南区应急局发放900元,武鸣区应急局发放300元,邕宁区应急局发放300元,宾阳县应急局发放300元,马山县应急局发放200元。

(四)南宁市有关部门受理举报情况。

1-11月,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共受理举报57件,查实21件,奖励1800元。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813件,查实490件,奖励50元;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受理114件,查实42件;南宁市住建局受理7件,查实7件;南宁威宁集团受理1件,查实1件,奖励50元。 

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1月,全市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生产经营单位有5243家,已建立机制生产经营单位5243家,建立机制占比100%。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事故隐患14034项,整改完成13889项,整改完成率98.97%,发放奖励金额53.6408万元。

(二)进展情况。

1.各县区情况。1-11月,全市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区占比均达到100%。奖励金额前五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横州市(8.2735万元)、江南区(6.3968万元)、隆安县(5.664万元)、武鸣区(5.194万元)、宾阳县(4.6887万元)。

2.各行业领域情况。1-11月,全市14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占比已达100%,发放奖励资金前五位的行业领域依次为工贸(23.2732万元)、交通运输(6.3958万元)、电力(5.865万元)、危险化学品(4.5645万元)、建筑施工(3.49万元)。

(三)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11月,马山县泓发淀粉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发现并报告包装间入口处未设置“严禁烟火”、“当心粉尘爆炸”等安全警示标识,氧气瓶存放处未采取防倾倒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公司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并根据公司隐患内部奖励制度的规定,对该名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500元,同时在企业内部对其通报表扬。

案例二:2025年11月,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一员工在日常巡检时发现并报告生产车间H10柱天车电源箱下方未按要求进行封堵,存在漏电火灾隐患。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按公司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该名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50元。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把握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推动。部分县区对安全生产举报推动力度不够,截至目前,举报受理数量仍为个位数,而且统计覆盖不够全,未能将来信、来电、来访等其他渠道收到的举报信息全面纳入统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并将举报受理数量、奖励金额等信息按月度反馈至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每月要负责收集、汇总本部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受理安全生产举报信息,做到应统尽统,并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报送。

二要规范管理。要严格执行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敏感数据的保密要求,实行全流程管理,严控知悉范围,严禁向无关单位或个人泄露。在办理和反馈过程中,不得公开或透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内部工作信息等内容,切实筑牢信息安全防线,维护政府公信力与工作主动权。

三要重点突破。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开展多层次、案例化的宣传引导,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员工愿参与、会排查、敢报告的良性氛围。强化从业人员隐患排查能力培训,提升不同岗位人员对一般安全隐患与重大风险源的辨识水平。统筹运用物质奖励、精神激励等多种方式,完善内部激励体系,切实增强机制运行实效。


附件:1.2025年1-11月事故情况排名表

      2.2025年1-11月重点行业事故情况排名表

      3.2025年1-11月事故直报情况表

      4.2025年1-11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各行业领域)

      5.2025年1-11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 

      6.2025年1-11月安全生产举报行业分类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

      7.2025年1-11月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情况表(分地区)

      8.2025年1-11月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情况表(分行业)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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