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的通报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5-11-18 11:19 【字体:

南应急委办〔2025〕13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委、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制度的要求,现将2025年1-10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1-10月,全市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各类事故68起,共造成72人死亡、14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减少7起、12人和9人,下降9.3%、14.3%和39.1%。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10月,13个县(市、区)、开发区中,横州市、青秀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兴宁区、江南区、高新区、隆安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上林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

(三)各重点行业事故情况。

1-10月,各重点统计行业中,煤矿、烟花爆竹、化工、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9个行业领域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1-10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29起, 造成30人死亡 、4人受伤,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3起、3人,下降9.4%、9.1%,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100%。各行业事故情况如下:

(1)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4大类)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受伤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增加2起、3人和1人,上升16.7%、25%和50%。

(2)工贸(含建材、冶金、机械、有色、纺织、烟草、商贸、轻工8大行业)发生事故5起(其中轻工行业4起、机械行业1起、商贸行业1起)、死亡5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6起、6人,下降54.5%、54.5%,受伤人数同比持平。 

(3)工商贸其他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11.1%。

(4)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1起、1 人,上升100%、100%,去年同期受伤人数为0。

(5)煤矿、化工和烟花爆竹1-10月事故0起。

2.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10月,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25起,造成29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减少11起、13人和12人,下降30.6%、31%和57.1%。

3.铁路运输、渔业船舶、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农业机械、油气管道运输1-10月事故0起。

4.其他行业事故情况

1-10月,全市发生其他行业事故14起,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7起、4人,上升100%、44.4%,受伤人数同比持平。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横州市直报事故14起、14人死亡、0人受伤。

2.宾阳县直报事故7起、9人死亡、4人受伤。

3.西乡塘区直报事故7起、7人死亡、1人受伤。

4.武鸣区直报事故7起、7人死亡、1人受伤。

5.良庆区直报事故6起、8人死亡、1人受伤。

6.马山县直报事故5起、5人死亡、0人受伤。

7.上林县直报事故4起、6人死亡、4人受伤。

8.江南区直报事故4起、4人死亡、0人受伤。

9.青秀区直报事故4起、4人死亡、0人受伤。

10.隆安县直报事故3起、3人死亡、1人受伤。

11.邕宁区直报事故3起、3人死亡、0人受伤。  

12.高新区直报事故3起、1人死亡、2人受伤。 

13.兴宁区直报事故1起、1人死亡、0人受伤。

(经开区、东盟经开区事故信息已划转至江南区、武鸣区进行统计)

(五)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直报情况。

1-10月,全市各类事故7天准时直报率94.1%,横州市有4起事故没有按规定及时录入上报,影响了全市事故统计直报率。其中:

全市工矿商贸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96.6%,除横州市1起事故超七天上报,直报率90%外,其他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事故7天直报率为100%。

全市道路运输事故统计7天直报率为88%,除横州市3起事故超七天上报,直报率25%外,其他12个县(市、区)开发区的事故7天直报率为100%。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狠抓重点风险管控。要督促矿山企业做好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对化工企业高危工艺安全管控;紧盯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高风险环节;压实建筑企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九小场所火灾防控以及防汛、防火期等关键时段的安全防控工作。

二要抓好直报统计工作。一是要全力提升事故直报率。根据自治区要求,事故统计7天总直报率需达96%以上、工矿商贸事故直报率需达100%,当前除横州市有4起事故未按7天直报要求上报外,其余12个县(市、区)及开发区均已实现事故7天直报率100%,横州市因未按要求上报直接拉低了全市整体进度,必须做针对性整改提升,确保全市符合自治区直报标准。二是要严格事故核销工作程序。不能简单地仅以事故性质认定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依据向上申请事故核销,应查清事故所属可核销的情形,并经事故核销建议、官网公示法定期限内无异议、向上提交申请并经同意等规定程序后方可在系统申请核销。事故核销材料要经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确实提高事故核销工作质量。三是要及时上传事故调查报告。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发生事故68起,上传事故调查报告42起,上传率为61.8%;工矿商贸事故29起,上传事故调查报告18起,上传率为62.1%,事故调查报告上传率偏低,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快事故调查工作进度,已经批复结案的,要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上传系统,提高上传率。

二、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0月,全市共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1464件,同比下降38.1%,查实814件,查实率55.6%;发放举报奖励11940元。应急管理部门受理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三类举报305件,查实126件,发放举报奖励6400元。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排前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西乡塘区176件、江南区72件、青秀区67件。

全市受理举报数量排后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为:隆安县2件、上林县8件、横州市、马山县、宾阳县各10件。

(二)发放举报奖励情况。

1-10月,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11940元。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受理情况。

受理举报数量排前三位的应急管理部门依次为:兴宁区应急局51件、江南区应急局50件、青秀区应急局40件。

受理举报数量5起(不含)以下应急管理部门为:隆安县应急局2件、马山县应急局3件、良庆区应急局4件。

发放奖励情况:高新区应急局发放3900元,江南区应急局发放900元,武鸣区应急局发放300元,马山县应急局发放200元。

(四)南宁市有关部门受理举报情况。

1-10月,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共受理举报53件,查实19件,奖励1100元。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受理741件,查实444件,奖励50元;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受理101件,查实38件;南宁市住建局受理6件,查实6件。 

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1-10月,全市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生产经营单位有4583家,已建立机制生产经营单位4583家,建立机制占比100%。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事故隐患12178项,整改完成12082项,整改完成率99.21%,发放奖励金额51.2213万元。

(二)进展情况。

1.各县区情况。1-10月,全市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区占比均达到100%。奖励金额前五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横州市(7.733万元)、江南区(5.7618万元)、隆安县(4.822万元)、宾阳县(4.6887万元)、武鸣区(4.442万元)。

2.各行业领域情况。1-10月,全市14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占比已达100%,发放奖励资金前五位的行业领域依次为工贸(21.3862万元)、电力(5.875万元)、交通运输(5.5688万元)、危险化学品(4.094万元)、其他(3.588万元)。

(三)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6月,隆安县广西一姐食品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发现并报告生产投料处粉尘多,存在爆炸的隐患。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根据公司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该名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250元。

案例二:2025年8月,南宁凯润投资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1名员工在对15#皮带廊道进行日常巡检时,发现15#皮带廊道加湿机楼梯有一处踏步间隙过大,存在踩空、脚踝扭伤甚至摔倒等安全事故风险并上报公司,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有效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制度》,对该名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100元。

案例三:2025年6月3日,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武鸣区酱京北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机电工张某在日常巡检期间,发现生产线废料振动筛横梁断裂,立即上报公司。公司负责人接报后迅速采取措施消除设备安全隐患,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制定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该名员工予以奖励人民币200元。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强化推动和统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切实将安全生产举报作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手段,抓出成效。受理举报数量、发放奖励资金靠后的县区要强化对所辖区督促指导力度,在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广泛宣传发动等方面持续发力。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每月初将本行业部门受理举报奖励情况报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要做到应统尽统。

二要全面摸清底数,推动机制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市报送的应建已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生产经营单位数据与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及实际情况不相符,存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未摸清的问题。各单位要对照考核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深度摸排,精准掌握应建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底数。除个体工商户、医院、学校、停工未注销单位、10人以下有雇佣关系单位暂不建立外,督促其余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要求,实现机制应建尽建、全覆盖无遗漏,并将数据按时报送。


附件:1.2025年1-10月事故情况排名表

      2.2025年1-10月重点行业事故情况排名表

      3.2025年1-10月事故直报情况表

      4.2025年1-10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各行业领域)

      5.2025年1-10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 (应急管理部门) 

      6.2025年1-10月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各行业情况)

      7.2025年1-10月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情况表(分地区)

      8.2025年1-10月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情况表(分行业)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1.2025年1-10月事故情况排名表.doc
2.2025年1-10月重点行业事故情况排名表.doc
3.2025年1-10月事故直报情况表.doc
4.2025年1-10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各行业领域).doc
5.2025年1-10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 (应急管理部门).doc
6.2025年1-10月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各行业情况).doc
7.2025年1-10月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情况表(分地区).doc
8.2025年1-10月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情况表(分行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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