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茉江西侧土地储备项目征收土地公告(二)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5-09-10 10:27 【字体:

青政土征字〔20257

蓉茉江西侧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2025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5〕46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

蓉茉江西侧土地储备项目

二、土地用途

拟为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批准征收范围

批准征收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那舅社区的集体土3.6528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四、征收时间

2025318日。

五、补偿标准

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32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32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232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的通知》(南府规〔20231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征地安置

采取产业安置留用地指标、实物补助或发放自谋职业补助费三者之一给予安置。

七、社会保障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八、批后实施工作安排

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尚未支付补偿款的,由征地机构组织按程序拨付补偿款;经协商无法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规定程序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按法律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九、本公告的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征地范围示意图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2025826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26日印发


关联文件: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0771-5806461(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854号 桂ICP备08100615号 网站标识码:4501030001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南宁市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