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灾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通知》文件要求,青秀区南阳镇留凤村刘耀文同志申请因灾损坏住房维修补助,并已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区)定”四个步骤审核确定,拟拨付刘耀文同志因灾损坏住房恢复维修资金补助贰仟元整(2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凡在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对象获补助有异议的,请以实名方式向南宁市青秀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1-5826581
南宁市青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