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将防汛(城市防洪)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5-10-11 11:23 【字体:

城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南宁水文实测信息,10月11日10时00分邕江南宁水文站水位为74.82米,已下降至74.9米(紧急水位)以下,且持续回落。市应急委于10月11日11时00分将南宁市防汛(城市防洪)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经城区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批准,决定于2025年10月11日11时30分将南宁市青秀区洪涝灾害(城市防洪)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做好洪水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宁市青秀区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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