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青秀区民政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公示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6-07-07 09:11 【字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25〕40号)文件精神,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为10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同时将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征询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申请资格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报送向我开发区反映(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1301室。


联系电话:0771-5826310。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026年6月事实儿童保障金发放名单 (公开)》)

2026年6月事实儿童保障金发放名单 (公开).xlsx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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