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qingxiu.gov.cn 发布时间:2020-09-30 16:52 【字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8号)及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南宁市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以《南宁市市本级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参照标准,对《2018年青秀区县级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更新,对本部门可容缺受理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青秀区教育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单位名称事项性质事项名称事项(子项)名称办理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可容缺受理材料备注
1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筹设审批
1.拟办学校的用地计划、地址及提供办学用地的协议或证明材料
     2.学校筹设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举办者的资质证明
     4.南宁市青秀区民办学校筹设审批单
     5.筹设申请书
     6.授权委托书
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
2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审批
1.学校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资产验资报告
     3.学校办学场所、设施设备符合设置标准的证明文件
     4.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5.任课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6.行政、教学、学籍、财会、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7.授权委托书
1.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2.任课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3.行政、教学、学籍、财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合并、分立
     审批

1.申请新增办学场地的文字性报告
     2.理事会决议
     3.新办学场地租赁合同
     4.新办学场地资质证明
     5.新场地的管理制度
     6.新增登记表
     7.新场地的管理人员材料
     8.分公司核名通知书
     9.授权委托书
    
    
1.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讨论学校合并(分立)的会议纪要或决议;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4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变更审批
1.申请变更的文字性报告
     2.变更登记表
     3.理事会决议
     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涉及换证)
     5.核名机关核准通知书
     6.财务清算报告书
     7.授权委托书
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策机构讨论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或决议 
5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终止办学审批
1.申请终止办学的文字性报告
     2.理事会决议
     3.学校妥善安置在校师生方案
     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财务清算报告
     6.授权委托书
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策机构讨论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或决议。
6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名称作为校名审批
    

1.学校章程
     2.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会议纪要或决议
     3.捐赠协议书、捐赠公证文书,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的有效证明文件
     4.捐赠者基本情况
     5.申请书
     6.授权委托书
学校章程
7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此政务服务事项只针对学生群体,不属于面向社会公众的事项,且实际业务由教育系统内部进行办理,建议不列入大厅办理事项。
8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1.设立申请书
     2.筹设批准书
     3.筹设情况报告
     4.学校章程,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配备及资格证明文件
     7.筹设民办初中、小学需提交近3年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
1.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2.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配备及资格证明文件。
9青秀区教育局行政给付学生贷学金、助学金给付学前教育阶段免保教费项目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
    

10青秀区教育局行政给付学生贷学金、助学金给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4.受助学生银行卡账号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
11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教师资格认定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户籍证明材料(或居住证)
     3.毕业证书
     4.申请人身份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6.免冠彩色标准相片
     7.授权委托书
1.学历证书;               2.免冠彩色标准相片;
     3.申请人身份证
    

12青秀区教育局行政许可校车使用许可

1.   校车使用申请报告;
     2.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
     3. 机动车行驶证;
     4.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证;
     5. 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
     6.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 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
     8. 授权委托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3青秀区教育局行政奖励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

1.《申报表》2.《个人承诺书》3.以往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旁证材料《申报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花名册》










关联文件: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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