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精神,陈沿洁等19名申请人通过南宁市青秀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1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1118室,邮政编码:530000
监督电话:0771-5826380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双一流”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发放公示名单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