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桂财规〔2023〕3号)的工作要求,青秀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积极开展精准资助工作,现将我单位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学生资助结果信息情况公开如下:
一、2023年春季资助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春季学期,我县区(学校)共资助学生4508人,资助金额244.5505万元(其中:资助脱贫家庭学生 1733人,资助金额84.3493万元)。
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共发放生活补助173.3万元,资助学生3896人(其中:资助脱贫家庭学生1381人,资助金额45.4850万元)。该项目补助资金已完成春季学期发放任务。
2.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项目,共拨付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资金71.2505万元,资助特困家庭在园幼儿612人(其中:资助脱贫家庭在园幼儿364人,资助金额38.8555万元)。该项目已完成春季学期工作目标。
二、资助政策落实和规范管理情况
(一)“教育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共印发了30000册资助宣传资料,250册资助宣传海报,且已派发并张贴到各村村委,并开展进村到户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二)学生的受助资格和审批流程规范。学生资助对象按照市教育局有关精准评估认定工作要求开展,不存在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现象;学校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或制度来确保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无将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的情况;学生资助评议、公示、发放环节均按规定开展。
(三)资助资金已按时、按标准发放,无擅自降低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改变资助用途的情况发生;无资助资金晚发、扣发、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等问题。
(四)资助档案管理情况。已按要求建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与销毁等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广西精准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