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5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南宁市百花岭路小学杨钧华老师符合“励耕计划”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条件,现拟同意南宁市百花岭路小学杨钧华使用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金1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27日前与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人:黄霞,联系电话: 0771-5826393。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