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飞,男,壮族,1977年4月出生,广西南宁人,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主持城区司法局党组全面工作,主管中共青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机关党建、机关党支部、干部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指导联系刘圩司法所、新竹司法所。

陈凡,女,壮族,1986年1月出生,广西南宁人,广西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局长,主持城区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法律事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以及机要保密、文件管理、民生、教育、校园安全、应急、安全生产、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全民科学素养、统计、深化改革、公职律师、卫生健康、创城等方面的工作。主管政府法律事务股。指导联系长塘司法所、津头司法所。

陆国堂,男,壮族,1968年11月生,广西贵港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副局长,负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三官一员、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农村“三大纠纷”调处确权、经济、双拥、维稳、征拆、“两违”、信访、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政务一体化、安置留用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信用体系建设、政治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导联系伶俐司法所、中山司法所。

陆丽萍,女,壮族,1987年02月生,广西南宁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副局长,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公职律师、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扫黑除恶、打击传销、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局党组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工作。
分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法治督察股、普法与依 法治理股)、社区矫正股(安置帮教办、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指导联系南阳司法所、南湖司法所。

韦薇,女,壮族,1980年11月生,广西南宁人,西南民族大学学士。现任南宁市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主持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信息、网络舆情、科技服务、知识产权、数字化建设、青少年维权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联系建政司法所、仙葫司法行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