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1401室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1-5826993
邮 箱:qxqwtj2008@163.com
主要负责人:黄珺
主要职责:
南宁市青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拟订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管理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4.推进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设施、项目建设。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推进城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城区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区广播电视工程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6.推进城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城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及人才队伍建设。
7.推进城区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旅游保险工作,监督、协调管理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和旅游系统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城区假日旅游工作。
8.指导、监督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城区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旅游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9.指导、管理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0.指导、管理城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11.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培育文化创意、动漫等旅游新产品,推动文化旅游商品开发。
12.依照权限管理城区广播电视阵地,参与组织广播电视宣传活动,协调参与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协调推进全城区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城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4.负责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5.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工作,承担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协调辖区博物馆、文物管理等机构业务建设。
16.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17.推进城区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城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管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8.统筹规划城区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层机构
(一)南宁市青秀区图书馆
机构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图书馆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7号5-6楼、青秀区青山北路金汇如意坊4号门邕州阁5楼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1-5350800
邮 箱:nnsqxqtsg@163.com
主要负责人:范艳琼
青秀区图书馆于2005年5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责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阅读和知识咨询服务。馆舍面积约3500平方米,图书类型包括社会、经济、科学、政治、文艺、少儿、文教、外语、工具书等22大类图书。馆内设有报纸阅览室、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借阅室、少儿借阅室、自修室、读者活动室、视听室等。青秀区图书馆作为南宁市城乡一体化联合图书馆成员馆,与南宁市图书馆和江南区、兴宁区、西乡塘区等城区图书馆联网实行“一卡通”借阅服务,即只要办理了南宁市图书馆借书证的读者均可在南宁市图书馆以及各城区图书馆借阅图书。
主要职责:
1.提供图书阅读和知识咨询服务。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阅读和知识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满足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2.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图书馆的产生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的需要,它将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系统保存并流传下来。
3.开展社会教育及人才培养。图书馆是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人才培养的基地,担负群众的科学知识文化教育的职能。
4.传递科学情报。图书馆丰富、系统、全面的图书信息资料,为其从事科学情报传递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
5.提供文化娱乐。图书馆提供的服务满足了社会对文化娱乐的需要,丰富和活跃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6.承担主管部门的职能工作:(1)协助主管部门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广站和基层文化建设。(2)协助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文化旅游商品开发。(3)协助推进城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城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及人才队伍建设。
(二)南宁市青秀区文化馆
机构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文化馆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7号6楼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1-5354185
邮 箱:qxqwhg2013@126.com
主要负责人:陈荟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共文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用文艺的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
2.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和社会艺术教育工作,辅导培训基层文化人员和文艺骨干,推动业余文艺团队的良性发展;
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创作生产和推广群众文艺作品及其他公共文化产品,广泛开展文化艺术培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推进全民艺术普及;
4.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做好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承担主管部门的职能工作:负责辖区文物单位的巡查监管工作,确保文物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