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南府规〔2024〕2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组织第九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报名,现将入围选房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有关选房事宜通告如下:
一、入围名单公示
第九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推出销售房源,2026年1月8日24:00截止报名,共有14户报名成功,依据本批次报名情况及销售房源数量,共10户入围、4户递补入围本次选房(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5日(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入围选房申请人公示期间不得取消或变更报名信息。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并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
联系电话:0771-5705842、5684179
公示期满,我局将公布第九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盘选房通告。
二、选房安排
(一)选房时间
1.正式入围申请人选房时间:2026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
正式入围申请人可补选时间:本小区本户型按顺序选房时间结束后至上午12:00前。
2.递补入围申请人选房时间:2026年1月21日下午16:00开始,房源选完即止。
递补入围申请人可补选时间:本小区本户型按顺序递补选房时间结束后至当天24:00前。
(二)选房顺序
入围选房申请人的选房顺序按照《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的编号顺序确定,其中无房户家庭的选房排序在有房户家庭(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达标)之前。同等条件下,1人户家庭报名三房及以上户型的,选房排序在2人及以上家庭之后。具体顺序和对应选房时间详见附件1。
(三)选房流程
本次开盘选房采取线上选房方式。流程如下:
1.签到
入围选房申请人在选房当天选房时间前登录南宁智慧住建系统到线上选房界面签到,并进入选房大厅关注选房进程,等待选房。
2.线上选房
入围选房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取房号(限时5分钟),前一申请人操作结束后,下一个申请人即可选取房号,不需等到规定的起始时间,但不能超过该申请人的终止时间。若超过规定时间不选取房号的,系统将暂时关闭该户申请人选取房号的权限,并进入下一户申请人的选取房号操作流程。已选取的房源房号全程在线上选房大厅同步显示。
3.补选
如错过按顺序选房时间,在各项目相应可补选时间段内,每户申请人有一次补选机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4.递补入围选房
在正式入围申请人完成选房后,如有剩余房源,将启动递补选房环节,递补入围选房操作流程与正式入围选房流程一致。
在递补选房时间内,递补入围申请人按照签到、线上选房、补选的流程参与选房,在本批次其所报名小区及户型的剩余房源中选取需购买的房源,房源选完即止。
(四)线下指导选房、签约地点
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
本批次提供线下选房指导点。入围申请人可线上完成选房,如对系统操作不熟悉也可到指导点由工作人员指导选房。完成选房后,按通知要求到签约地点办理缴纳订金及签订协议等手续。
(五)缴纳订金及签订认购协议
市住建局授权委托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收取订金。
入围选房申请人选房成功后,向安居公司缴纳订金壹万元,凭订金收据签订认购协议。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需提供材料: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正式入围选房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参加线上选房。两次入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名单但不参加选房的,视同放弃准购资格,原《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作废,申请人自第二次放弃选房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递补选房环节,递补入围申请人可根据剩余房源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与递补选房。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选房,仅视为放弃本次递补入围选房,不计入本人放弃选房的次数。但参加选房后,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原《南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作废,申请人自应签订购房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三)入围选房申请人在选房时限内完成选房后,需缴纳订金壹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若后续放弃购房,可按规定申请退回订金。
四、咨询电话
销售客服:0771-5828557;客户经理:植经理18607714279;
系统技术客服:18376605016(可添加微信);
销售及技术客服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0771-5705842、568417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2025年第九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入围选房申请人名单及选房时间
2.配售型保障房管理系统(移动端)-公众使用手册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4日


